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