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 称以为人 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 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 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 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 ,至左内 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 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 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 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 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 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 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 不忠。”上然弘 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