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 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 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 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 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 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 费皆仰给大 农。大农以 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能赡之 。然兵所过县 ,为以訾给 毋乏而已,不 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