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 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 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 狱。而又 信巫祝, 使人祷祠妄 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 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 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 汉,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