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 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