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 俭节。弘为 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 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 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 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 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 。二岁中,至 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 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 以此日益 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 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 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 倍之,不忠。”上 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 者以臣为 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 忠。”上 然弘言。 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