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其 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 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 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吏也。 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 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 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 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 相坐律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