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 国之法,窃驾君 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 之母病,人闻, 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 君车而出。 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 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 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 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 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 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 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 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 则罪当而加 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