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 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 汉独为置 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 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 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 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 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