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 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 ,及为收帑,朕 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 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所 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 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 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 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