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 矣。二千石系者新 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 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 ,小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 劾,不服,以笞 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 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 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