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 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博士, 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 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 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 者或乘牛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