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