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