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 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 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 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 所过县,为以訾给 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