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泽曰:“ 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 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 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 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 悼王也,使私不得 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