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