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 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 系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 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