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 於卫君。卫国之 法,窃驾 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 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 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 之故而犯刖罪! 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 而奉君。君曰: 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 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 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 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 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 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