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 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 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 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 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 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 ,妾知其药酒也,进 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 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 僵而其酒, 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 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 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