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 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 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 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 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 公主为证”。公 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 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 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 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 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