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 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 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 汉中以往郡, 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 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 能赡之。然 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