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