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 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 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 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 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