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 徇其君矣。 是故主独制 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 贤明之主也, 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