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 番禺以西至蜀南 者置初郡十七, 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 地比给初郡吏卒奉 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 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 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