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,齐太仓令淳于公 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 。太仓公无男,有 女五人。太仓公将行 会逮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 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 虽复欲改 过自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没 入为官婢,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 子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 诏曰:“盖闻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 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 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 ‘恺悌君 子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 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 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 岂称为民父母之意 哉!其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