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 称以为人主病 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 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 ,服丧三年。每朝 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 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 其行敦厚 ,辩论有馀,习文 法吏事,而又缘 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 不可,不 庭辩之。 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 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 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 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 弘谢曰:“夫 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 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