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 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 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 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 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 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 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 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 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 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 约议,至上前 ,皆倍其约 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 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 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 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