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