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