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 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