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文侯时,西门 豹为鄴令。豹往到鄴,会长老,问之 民所疾苦。 长老曰:“苦为河伯娶妇,以故贫。” 豹问其故, 对曰:“鄴三老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,收取其钱得数百万,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,与祝巫共分其馀钱持归。当其时,巫行视小家女好者,云是当为河伯妇,即娉取。洗沐 之,为治新缯绮縠衣,间居斋戒;为治斋宫 河上,张缇绛 帷,女居其中。为具牛酒饭食,十馀日。 共粉饰之,如嫁女床席, 令女居其上 ,浮之河中。始浮,行数十里乃没。 其人家有 好女者, 恐大巫祝为河伯取之,以故多持女远逃亡。以 故城中益空无人,又困贫,所从来久远矣。民人俗语 曰‘即不 为河伯娶妇, 水来漂没,溺其人民’云。”西门豹曰: “至为河伯娶妇时,原三老、巫祝、父老送女河上,幸来告语之,吾亦往送女。” 皆曰:“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