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 信,又何罪 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 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 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 :公勿忧也,吾已为 药酒以待之矣。 后二日,夫至 。妻使妾 奉卮酒进 之,妾知其 药酒也, 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 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 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 得罪者也 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