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