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 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 善候伺。上 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 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 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 是乎?”周曰:“三 尺安出哉 ?前主所是著为 律,後主 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