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