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