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 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 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 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 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 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 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 也。寡人胡 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 大焉。以从政 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 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 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 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 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