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 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 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 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 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 以自成,惠主 不臣也。寡人胡 服,子独 弗服,逆主罪莫 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 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 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 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 :“前吏 命胡服,施及贱臣 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 用侵辱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