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