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 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 ,不减百馀人。 郡吏大府 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连逮证案 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 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 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 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 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