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 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 庸知其盗买县官器 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 ”亚夫曰: “臣所买 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 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