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