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 人持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 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 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 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 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 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 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 。”於是使使持 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 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