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