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 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 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 欲释者,久系待问 而微见其 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 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 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 曰:“三尺安出哉 ?前主所是 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