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 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 略取陆梁地 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 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 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 使蒙恬渡河取 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 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 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