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卒,子 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 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 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 兵器,而时佩其父 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 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 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 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 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 王。王服所犯, 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