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 异。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 ,礼胜则离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 事也。礼 义立,则贵贱等矣;乐文同,则上下和矣; 好恶著,则贤不肖别矣;刑禁暴,爵举贤,则政均 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正 之,如此则民治行矣。